阳光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
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开展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管理与调控,提高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育部及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工作的安排,我校将全面启动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评建办牵头,各职能部处分工负责,各二级学院、系配合。
二、采集内容与形式
采集内容。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共有含学校概况、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七个大类81张表格。具体表格内容及指标说明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填报指南),
采集形式。填报最终形式为网络填报,网址为http://udb.heec.edu.cn/。
三、采集任务与程序
因我校2018年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较往年填报节点有变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数据准备(4月18日至5月18日)
此阶段主要任务为全面分析、收集数据。各职能部处应完成电子表格的填报任务(不填报系统)。数据的统计具体时间为:自然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时点:2018年3月31日。
期间,职能部处将需要各教学单位填写的数据表(或其中字段)内容报评建办(表格见附件3,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4月23日),由评建办统一下达教学单位(4月24日),教学单位采集填写完毕反馈评建办(2018年4月25日至5月4日),其中教务处对应的数据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收集。随后,评建办将数据分类后发送给职能部处(时间2018年5月7日前)。填报部门完成阶段数据采集(完成时间为5月18日)(见图一)。
图1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流程图
2.第二阶段:数据系统保存(5月19日至6月18日)
职能部处将第一阶段的数据暂存系统。依据状态数据报告逐项测算分析数据,分析时需考虑数据历史性和延续性,确保符合要求。确存在问题的需形成报告报学校评建办(报告需经填报人、职能部处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评建办提交学校领导研究后予以答复。
3.第三阶段:补充数据(6月19日-9月10日)
职能部处增补数据,增补2018年3月31日至9月10日学年数据; 2018年3月31日至9月10日时点数据。
需要注意的:各教学单位参照第一阶段填报流程,于2018年9月1日前将数据反馈至评建办,评建办收集汇总后于9月2日前反馈给职能部处。随后职能部处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定稿提交系统后,直接打印经填报人、职能部处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此阶段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前。
4.第四阶段:检查数据(9月10日-9月20日)
评建办检查、校对数据,职能部处交叉校对,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此阶段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1.各职能部处,二级学院、系应高度重视,注意认真研读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发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1)。
2.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含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在附件2中分工表内用★标识)及一般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数据关联调用,需责任单位优先录入系统。其中教职工工号见附件6。
3.录入表单数据为固定表单(数据量较小)的,可在填报指南中单独复制填报;录入表单数据为浮动表单(数据量较大)的,可在下载附件5中表格模板填报,也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填报。
4.各二级学院、系填表过程有疑问请联系职能部处填报负责人,各职能部处负责人填表过程有疑问可在数据采集群里提问(QQ群号52434306)。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阳光学院2017年数据填报分工表
3. 需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数据清单
4.阳光学院数据采集职能部处账户名
5.2017年数据平台表格模板(浮动表单)
6.阳光学院教职工工号
阳光学院
2018年4月18日